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工业园区南园五路5号
| 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南园五路5号实施项目,租赁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全厂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占地面积6550㎡,总建筑面积12564.59㎡。购置喷漆线、印刷设备、点铱机、开缝机、喷砂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3120.08万元。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水处理设施:①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标准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TW001)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处理设施:①涂装、印刷废气:有机废气经“二级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TA001)处理后由排气筒接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DA001)。 ②打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2)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木加工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3)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4)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5)排放。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隔声、减振 固废治理措施:①危险废物: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间设置于厂房内,面积约25㎡。 ②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或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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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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