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为PF331120260087的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已批准 | |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6-04-08 09:21 ?? 浏览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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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截止2026年12月31日前转移不超过5000吨危险废物(除尘灰,代码:312-001-23)至安徽省辉文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事项,2026年4月8日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批复编号PF331120260087),公告期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