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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2026-02-28 13:29 ?? 浏览次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局领导以上率下认真开展学法用法。做好局领导班子法制学习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文件,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委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省、市决策部署情况,研究制定我局贯彻落实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了5次局党委学法,开展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和《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常态化推进宪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入职和晋升人员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二)积极推进立法和普法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对地方法规进行梳理和完善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完成权力事项库的梳理工作。二是继续认真做好省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十百千万’普法行动”工作通过普法员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将生态环境普法带到基层,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律的知晓率。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企业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通过该项活动,提高了企业对环境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性,在宣贯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同时,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三是开展生态环境“局长来讲法”主题活动。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分局有关领导以分享案例、现场讲法、视频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录制领导讲法视频并在“浙江生态环境”公众号展播。四是配合做好绿色群团组织开展入企、入社区宣传工作通过企业座谈会、“6.5环境日”等活动,推进普法活动深入群众。将生态文明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开展独具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知晓率。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一系列工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二是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执法相关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市本级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决定、执法制度等信息,同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推送丽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以增强环境执法的透明度,促进执法理念转变和执法方式创新,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是积极推动落实执法标准化建设督促市县两级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明确全过程记录的责任主体,并将全过程记录作为案件质量检查和稽查的重点内容列入考核。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开展执法标准建设,落实各项执法硬件装备和场所的标准化建设。是全面推行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2025年省、市两级相关文件,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全面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落实审核事项、审核流程;由法制工作人员从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内部监督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结果合理,并做到“一案一卷一审”,进行留痕管理。

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组织全市综合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分析原因,帮助执法人员了解目前复议和诉讼的高风险点,以切实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与浙江泽大(丽水)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并制定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责任清单,规定法律顾问参与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环境执法案件分析研判等事务。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一方面公开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队伍,另一方面内挖潜力,鼓励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本级生态环境系统现有公职律师5名,全部通过了年度考核工作。

(六)严格执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合同管理办法》,日常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全年共审查合同和事先审核招标文件共计107个,未发生一起行政合同涉诉案件,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七)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市本级行政和参公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市本级共有5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7%。

八)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对全年办理的118余件案件开展评查工作,实现案件全覆盖评查,在各县市交叉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案件开展复评,通报案件评查情况,一对一落实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跟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非现场检查率提升不明显。开展非现场执法是有效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的有效举措,但由于较为依赖监控设备的投入和技术的提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2025年,全市共开展涉企检查1471户次,同比下降23.19%。涉企综合查一次1152户次,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为(按户次)78.31%。综合查一次任务数191个,综合查一次实施率(按任务)64.96%。虽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但受制于非现场检查手段有限,提升效果不明显。

(二)普法宣传形式和效果有限,仍需进一步提升。资源不足与组织保障不足制约宣传效果,特别是基层法治宣传仍然受限于人员配置有限、经费不足等因素,目前基层普法宣传主要依托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以及普法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一些创新的宣传传播形式难以落地。

三、2026年主要工作思路

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落实好2026年局党组学法工作,深化环境法治培训,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培训学习长效机制。继续以省厅“十百千万”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一以贯之加强群众层面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全市461名生态环境普法员的作用,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环保法律、环保改革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活动。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准绳,对照执政能力建设各类文件要求,将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双公示”制度落实等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细、抓紧、抓实。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好执法岗位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严格督促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司法部门相关要求,确保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重点抓好案件裁量公开公示制度、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

加强复议、诉讼案件的举一反三。结合2025年复议、诉讼案件数增加、复议案件被纠错的情况,加强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回头看,建立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回头看工作制度,针对纠错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整改落实。2026年重点做好督促基层执法机构落实《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中采样的相关规定,指导相关处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行政矛盾的化解工作。面对2025年复议、诉前调解任务压力加大,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好案件主体负责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化解工作机制。分析在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依法履职问题,谋划针对性措施,精准施策,力争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产生,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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